|
近日,消费者吕某高兴地领到更正房屋面积的新房产权证。
吕某于1993年购买了一套余姚下陵新村的2层2间商住房,1996年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2002年统一换发新的房产证时,吕某才发现与原购买时的面积不符,一楼、二楼竟“缩水”13.62平方米,且在使用用途上也未注明“商住”字样,于是他立即找房产公司交涉,而房产公司经办人和经理互相推诿。
余姚工商分局“12315”受理投诉后调查得知,因当时房产公司送交这套房子的图纸不详,致使房管部门在丈量、核算中造成失误。经调解,房管部门同意对吕某房产证的面积予以改正,并补上房屋用途为“商住”。(张松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