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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前日,市民戴先生就自家阳台的落水管破裂一事,打电话给小区新成立的物业公司寻求帮助,对方表示,他们还没有开始收物业费,所以不能来修。戴先生向本报反映说:“物业公司为住户服务,虽然要讲经济效益,但也应兼顾社会效益,没收钱就不提供服务的做法不太妥当。”
记者昨天就此事采访了分管戴先生小区的物业公司。负责人顾先生解释道,戴先生所住的小区建造时间较早,一直没有正规的物业,直到上个月,公司才接管了该小区。但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只能从明年开始征收物业费,因此今年年底之前还无法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时,顾先生也表示,物业公司十分愿意帮助居民解决问题,年底之前,只要居民有需要,公司可以帮着联系相关单位上门服务,但费用由居民自理。本报记者范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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