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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二十九岁,如果真是“表演”,这样的演出也太拿生命开玩笑了。昨天,曹某在宁波第四次“跳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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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将曹某牢牢控制住。(沈孙晖摄) |
一名广东男子从今年3月份至今,先后4次在宁波上演跳楼闹剧。据悉,他在杭州、萧山和福州等地也有过“跳楼”经历。昨天中午,当他再次“跳楼”时,被辖区公安民警救下后带回了派出所。
民警救下跳楼男子
昨天中午12时15分,记者接到线索赶到现场。一名男子正坐在江东波特曼大酒店裙楼的一个楼顶上。此时波特曼裙楼下的彩虹北路上已经围满了过往群众。看到警车和消防车呼啸而至,坐在33层高楼顶上的这名男子变了个姿势,双脚朝外,挥动着臂膀。辖区百丈派出所两名民警迅速登上楼顶,开始与这名男子周旋谈判。大约半个多小时后,该男子终于将双腿缩回,民警随即将其拉下隔离栏。整个过程持续大约1个小时左右。
据警方介绍,12时10分,波特曼大酒店值班人员在电梯监控录像中发现:有一陌生男子试图乘电梯登上裙楼楼顶平台。保安随即上楼顶查看,只见该男子已爬上楼顶,坐在33层楼的隔离栏边。保安上前劝阻,该男子便跨上隔离栏,口中高喊:“不要拦我。”保安随即报警救助。
跳出窗户飞奔而逃
令现场施救民警惊讶的是,该男子竟是“老熟人”。民警至今还清楚地记得,该男子姓曹,是广东人,今年29岁。此前分别在我市的江东和海曙3次“跳楼”,都被民警救下。面对民警的质问,曹某的情绪非常激动。他在派出所值班室里时而暴躁地大吼大叫,时而冲着民警指手画脚。并趁民警不注意时,突然跳上写字台,随后通过值班室的窗户逃了出去。值班民警一路急追,最终将跑出了20多米远的曹某拉了回来。
像第一次在宁波“跳楼”时所说的那样,曹某称跳楼的原因是他的女朋友卷走了他80万元钱。他说不久前他回家去了,后来听说女朋友在宁波,于是又一次来到宁波。前天晚上他到北仑去找人,但没有找到。昨天一早他又从北仑赶回宁波,越想越气,于是打算跳楼自杀。在整个问讯过程中,曹某反复强调自己不想活了,不要警方插手。
多次上演“跳楼秀”
据了解,4月3日,刚刚在宁波3次“跳楼”被救的曹某又出现在福州。当天下午5时左右,他爬上市中心一家五星级酒店的楼顶,称女友卷走他的钱,不想活了。福州警方迅速将其救了下来。酒店方非常同情曹某的遭遇,该酒店总经理还拿出了1000元资助他,同时陪他到劳动力市场求职。当时,曹某信誓旦旦,一再说自己要好好工作,报答热心人的关心。
谁也没想到,昨天,曹某又来到了宁波,第4次在宁波“跳楼”。据警方介绍,除了上述这些地方外,曹某还在杭州、萧山等地有过“跳楼”经历。
跳楼动机令人生疑
据曹某自己说,他之所以屡次“轻生”,是因为“辛辛苦苦”赚来的数十万巨款被女朋友拿走了,如今女朋友离他而去,他“人财两空”,这就是他不想活了的主要原因。但到底有多少巨款被女朋友拿走,每次他“跳楼”被救之后都说法不一。第一次在宁波“跳楼”,他说被女朋友拿走了六七十万,傍晚获救后对宁波警方说是80万元。在福州“跳楼”的时候,他又说是50万元。如此前后矛盾,说法不一,他反复“跳楼”的动机不能不让人产生怀疑。
律师称应该受处罚
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俞友多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严格地说,曹某的这种行为应该受到治安处罚,但在具体条款上尚无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对于这种行为,法律上还存在盲区和空白。但其实这些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是很大的,因为他随便找个地方“跳楼”,职能部门就要出动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实施救援,从而造成了社会救助资源的浪费。
警方对此颇感无奈
曹某如此三番五次“跳楼”,令警方头疼不已。“人命关天啊!遇到这种事,你能不去救吗?但他却毫不领情,被救之后又去跳了。按治安管理法,这种行为是可以进行处理的,但因为怕再刺激这些人,所以一般都以批评教育为主。”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该男子“跳楼”的真正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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