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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税(也称物业税、房产税)开征已成定局。而如何设定税率、税种?征收范围及对象、开征时间表等操作性方案如何?仍是悬念。
5月29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研中心”)不动产税改革研究课题组发布《中国不动产税研究第二期》报告,试图对以上问题做出政策性建议,有关意见汇总后,很快将上报国务院。
此课题与美国林肯土地政策研究院从2004年开始联合开展,2004-2005年课题组第一期关于不动产税的研究成果(不动产税的基本理论和国际经验)上报了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第二阶段的研究把目光锁定在具有操作性的税制体系设计上。
“开征不动产税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可以说牵一发,动全身。只有经过缜密的方案设计,才可能减少今后在这项税收过程当中出现偏差。”同日,在课题组主办的“不动产税改革国际研讨会”上,国研中心副主任谢伏瞻强调。
不动产税从提出,激发了社会舆论的想象与争论,现在更多的是关注不动产税的开征时机以及征收方式。
会上,来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相关部门官员及国内外专家齐聚,讨论课题组方案并把脉未来中国不动产税设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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