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日,即房贷新政执行的第一天,建行上海市分行宣布推出个人住房贷款固定利率产品。据了解,这一产品有两种模式可供客户选择。一种模式为在整个贷款期限内均选择固定利率。另一种模式为在贷款期限内选择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阶段组合。在执行固定利率期间,借款人每月还款不受升息和降息的影响。固定利率期限和利率划分为3个档次,分别为1-3年(含3年)期,基准利率为6.09%,3-5年(含5年)期,基准利 率为6.21%,5-10年(含10年)6.57%(由于4月28日的加息,这些利率比该行深圳试点时要高)。此外,客户在申请时还可以根据个人资信等状况与银行协商,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有所下浮。
房贷固定利率产品激起业内强烈反响,因其骤然出世的背景十分鲜明: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15条具体措施。其中包括,实行有区别的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控制,即: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个人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产品创新步伐还会加强
目前,对于这一新规,上海各银行大多仍在等待总行实施细则。并且就技术细节而论,调整并不会太大。
此前,上海各银行针对多套房的贷款首付比例均有一定控制:农行规定第一套、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成,第三套及以后房首付比例为3成、4成或更多;深发展第一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成,第二套及以后房首付比例3成以上,沪上其他银行的标准也大同小异。
工行上海市分行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对多套房贷的控制早已有之,目前的行业惯例是增加一套房,首付增一成。而银监会的这一要求落实后,多套房的首付比例是否相应提高,这还需要银监会发布政策,各银行总行制定相关办法下发到各地分行,各地分行再具体落实相关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