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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平方米以下占70%”到底意指单个项目还是总量?日前,深圳市政府出台落实“国六条”和9部委意见的细则,明确“90平方米以下占70%”是项目控制。这意味着自6月1日起深圳任何一个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房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必须占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深圳细则”不仅立刻在各地引发热议,有专家还进一步表示,“90平方米”规定落实到项目还不够,国家必须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打击“炒房”,才能真正实现稳定房价的目标。
细则在争议中出台
9部委意见下发后,对于“90平方米以下占70%”,有人认为条款意指单个项目的住房结构比例,有人则将其解释为城市或区域的新建住房结构比例。不同观点在媒体上交战,至今未有定论。
就在社会各方争议不休时,6月21日,深圳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及部门任务。在该通知中,深圳市政府并没有强调“90平方米以下占70%”,但在作为附件的部门任务分解中,深圳市政府明确要求对“70%”这个指标进行项目控制。
据称,目前在深圳已经有一些不符合规划控制性要求的项目被打回。
毁誉双方各执一词
有关数据显示,2005年末,40个重点城市累计可售商品住房面积中,有23个城市套型在12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占50%以上;有16个城市8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不到总面积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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