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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观点就是“中小户型贫民窟论”。一些人担忧,限价后,物业管理、楼盘的服务等多种配套服务极有可能缺失。鉴于此,正在海南出席这一论坛的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驳斥了当前社会上流行的这种观点。她认为,那些误将中小户型当成贫民窟的思想是浮躁和错误的。我国目前有一大批中低收入群体住房紧张,所以中央才提出加大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建设力度。
构筑中低收入住房的安全保障网
“中小户型新政策”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人群的住房问题而言,的确犹如一场及时雨,但专家学者们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房地产业中的诸多问题,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张元端说,2005年,全国250个地级以上的城市,70%没有完全实施廉租房,保障面不到4%,经济适用房开发投资连续出现了负增长。
专家建议,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必须建立起买房和租房两条腿走路的机制,新房市场和旧房市场两条腿走路机制。只有这样才可以做到住房消费的梯度化和消费模式的多样化。有步骤地解决全社会的住房问题。
具体而言,一是政府直接参与建房的模式。通过设立专门的机构,提供运营资金。张元端说,比如英国设立了政府住房公司,住房资金由中央政府公共开支,住房公司负责住房投资的分配。二是政府间接参与模式。比如法国政府为那些非赢利机构提供优惠贷款,实行贷款利息补贴,支持这些机构发展低租金、低成本租房。三是建立专门的保障廉租房的机制。比如新加坡,90%的住房都是由政府以廉租房的形式初步解决的,从而使新加坡得以实现“居者有其屋”。在日本,无论是战后为解决房荒而建公营住宅的时期,还是上世纪50年代至90年代为工薪阶层建造住宅时期,政府都起到了主体作用。日本80%的住宅为普通居民集合住宅,剩余的20%才允许私营集团开发商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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