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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下午,联华信托总部所在地福州。台风已持续了数日,信托业务部经理陈颖接到了一封来自银监会的文件,文件上显眼的“特急”两个字使之显出与以往不同的分量。陈旋即把MSN上个人签名改为“政策像台风一样频发的时节。”
和陈颖一样,各地商业银行以及信托公司的一把手几乎在同一天都收到了这个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简称“54号文”)的文件。文件中提示,期房抵押贷款一次性支付风险需警惕,以防止预售环节的风险转嫁问题。
更为重要的是,“54号文”特别对“212号文件”之后房地产信托领域出现的“新变种”——夹层融资以及股权信托方式作出了相应规定。一时之间,房地产信托未来方向似乎将再次陷入迷雾之中。
重点打击房地产信托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房地产信贷部相关人员表示:“信托才是‘54号文’的重点打击对象,商业银行的震荡将在其次。”
针对信托融资,“54号文”第8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开办房地产贷款业务,或以投资附加回购承诺等方式间接发放房地产贷款,要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部分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212号文件)有关规定。
“这是针对‘212文件’后出现的夹层融资业务的规定,但文件严禁的是假股权信托方式。”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中诚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忠民表示,多数所谓的股权信托只是一种变相的贷款方式,而真正意义上的股权信托方式要拥有开发商一定的股权,但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容易做到。王忠民透露,“信托业协会正在就文件进一步征求各方意见,以得到一个更利于行业发展和金融安全的实施细则。”
2005年9月下发的“212号文件”大幅提高了房地产信托门槛。自有资金超过35%、四证齐全、二级以上开发资质三个条件使得众信托公司纷纷转向股权信托方式,一定程度上甚至被称为以后房地产信托融资未来方向。陈颖认为,“实际上,目前的房地产信托中,只有不到10%的股权信托方式,对整个行业并不构成实质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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