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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类价格仅占13.2% 买房算投资不算消费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06-08-29 09:58:00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昨天就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问题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透露,当前居住类价格在中国CPI中权重为13.2%,比2000年提高了3.5个百分点。

  7月全国房价上涨了5.7%,是物价指数(CPI)增幅的四倍多。近年房价上涨很快,然而物价指数(CPI)——这个测量生活成本的“温度计”却仍在走低。这样的落差引发了人们对CPI的质疑。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是这样回答人们的质疑的:“无论是按照国际惯例,还是从实际情况考虑,商品房价格是不应该直接计入CPI的。”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对于买房的人来说,更多的是将自己的流动资产转为固定资产,因而购买商品房通常属于投资,而不属于消费行为。

  国家统计局:

  买房是投资不是消费

  28日,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通过新华社专访回答了人们的质疑。“无论是按照国际惯例,还是从实际情况考虑,商品房价格是不应该直接计入CPI的。”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对于买房的人来说,更多的是将自己的流动资产转为固定资产,因而购买商品房通常属于投资,而不属于消费行为。二是商品房购买与当期消费不同步,购买支出与当期实际住房消费不对等。商品房购房行为实质上是一种在短期内大量金额的集中投放,但商品房要用于今后几十年的消费。换句话说,当期的实际住房消费对应的只是整个住房的一部分(国际上通常用虚拟租金来代替),而不是整个住房的价格。

  他特地举了个例子:假设100户居民,在某年有一户居民买了商品房,花费了100万元,而其他居民这一年用于住房的日常消费(水、电、煤气、物业费等),每户花了2000元。如果在这一年里,日常居住消费价格上涨了2%,而商品房价格上涨了15%,那么包括商品房在内的住房价格涨幅应高达10%以上,而事实上,这年的住房日常消费价格只上涨了2%。因此,将商品房价格变动直接纳入CPI统计并不合理,国际上通常也都不这样做。

  不过,国家统计局承认,房价的上升,确实增加了普通消费者在居住方面的经济压力。因此,“国务院适时出台调控房地产市场、稳定房价的措施是完全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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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晨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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