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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我市降低了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过去的最低首付款三成调整为两成,此举将为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提供更大的资金支持。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已建立起高、中、低收入阶层分层次解决住房问题的机制:一是高收入者通过市场,依靠自有资金或商业性贷款自行购买商品房;二是中低收入者通过自有资金、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和组合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三是最低收入家庭(“双特困”家庭)通过租住廉租住房和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解决居住问题。
截至今年6月底,我市共有249.5万人次提取住房公积金133.97亿元,可购买住房260多万平方米;累计发放组合贷款3.2万户,其中的政策性贷款金额42亿元,全市有10%以上的购房职工办理了政策性贷款;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双特困”家庭的居住条件,累计提取4.46亿元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并上缴财政和拨付使用4.11亿元用于购建廉租住房和发放租金补贴,直接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1.04万户次、1940.4万元。
针对弱势群体和特殊困难职工的生活实际,我市已合理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未就业、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共有6.15万名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73亿元。
另悉,我市今后将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并将陆续出台对中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资金支持措施,积极运用除住房公积金以外的其他房改资金支持经济适用住房、老城区拆迁改造和城市重点项目建设,降低住房建设中的融资成本,促进房价平抑,满足不同收入阶层的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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